各系、班级:
根据《山西师范大学关于评选2008-2009学年度学生工作各类先进的通知》晋师党字[2009]35号文件精神,结合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实际,开展推选2009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模范学生政治辅导员”、“优秀学生标兵”、“竞赛优胜奖”、“自立自强奖”、“见义勇为奖”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
1、班委会组织健全,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和努力参与各项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公益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成绩突出;能出色地完成学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学生政治辅导员热爱班级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能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为学生排忧解难。
3、班风积极向上,文明健康;全班同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关心集体;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纪律严明,遵纪守法,班内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学风严谨,勤奋好学,求实创新,崇尚科学,成绩优良,受到任课教师的好评;在外语及计算机等考试中达标率高于同年级其他班级。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体学生均能达到大学生体能测试标准。
6、宿舍卫生检查和纪律考核情况良好。
7、班级建设在全院有较好的示范表率作用,深得师生好评。
(二)模范学生政治辅导员
1、能按照《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规定》并结合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2、担任本班辅导员一年以上。
3、所带班级同时被评为先进班集体。
4、本学年度至少有一个学期考核为优秀。
5、所带班级学生每年开学时能按规定缴费注册。
6、均能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重大活动。
(三)优秀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本学年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
4、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钻研,本学年度所有科目成绩全部合格且在全班排名前40%,综合测评成绩列全班前10%,在参加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和军训考核中,成绩合格。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科技、文艺、体育等活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自觉锻炼身体,身体素质符合大学生体能测试标准。
(四)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且在本学年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良好,综合考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5%,本学年度所有科目成绩在全班排名前60%。
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
5、工作积极负责,有全局观念、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密切联系同学,敢于同各种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6、带头参加各项科技、文艺、体育等活动,表现突出。
7、在学生社区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文明、举止得体。
8、任职在一年(含一年)以上。
(五)优秀学生标兵
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的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六)竞赛优胜奖
1、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
2、文艺节目在全国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或省级竞赛活动中取得前三名。
3、体育项目在全国比赛中取得名次者;在省级比赛中,个人获得第一名者。
4、学术论文、文艺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者。
5、科技制作、发明获得专利者。
6、在全国知识竞赛中取得名次者,省级知识竞赛获得前三名者。
(七)自立自强奖
1、品德优良,有坚强意志,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在逆境中求发展。
2、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
3、自立自强精神在师生中有较大影响。
4、本奖项主要针对身残志坚、与疾病作斗争、与生活困难途径斗争的学生。
(八)见义勇为奖
1、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高尚,具有集体主义思想。
2、能舍已救人,勇于保护国家财产,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3、有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和有关部门认可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二、评选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
1、各班在政治辅导员的指导下认真总结上一学年的班级工作,写出详尽的书面总结材料,在10月18日下午18:00前向学生部提出申请。填写《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2008—2009学年班级辅导员情况统计表》。
2、学院成立评审组,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各班进行工作交流,并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民主评议。
3、民主评议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到各系下载《审批表》,填写后将班级材料、审批表(含电子版)报学生部。
(二)先进班集体的辅导员即为模范学生政治辅导员。
(三)各类学生先进个人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学生所在班级的学生政治辅导员、班委会和团支部根据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及其平时表现推荐候选人,并填写《审批表》,将个人材料及审批表交各系审核统一报学生部。
(四)竞赛优胜奖、自立自强奖、见义勇为奖
1、采取个人申请和系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评选。
2、学院学工组对拟申报学生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照评选条件初审后,报学生部。
三、奖励办法
1、获奖集体和个人名单载入《光荣册》,予以全校通报。
2、获奖集体颁发奖牌一个,获奖个人发给荣誉证书。
3、获奖个人的审批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4、资金分配
(1)先进班集体奖励活动经费400元。
(2)模范学生政治辅导员发给奖金500元。
(3)优秀学生标兵发给奖金200元。
(4)优秀学生发给奖金100元。
(5)优秀学生干部发给奖金100元。
(6)竞赛优胜奖发给奖金:国家级300元、省级100元。
(7)自立自强奖发给奖金500元。
(8)见义勇为奖发给奖金500元。
四、有关事项
1、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学生工作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安排部署,认真组织评选,以保证全院本次评优工作能够按时顺利完成。
2、在各类先进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不凑名额,宁缺毋滥。
3、各类先进《审批表》在各系下载,统一5号字楷体填写、A4纸打印。
4、10月20日前各系将评选材料与评选审批表(含电子版)报学生部。
5、评选结果经学生部审核后,提交院学生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
6、校极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表彰奖励,颁布荣誉证书。院级优秀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表彰奖励,颁布荣誉证书。
7、已获得学校和省级以上有关单位奖金者只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获得两项或两项以上荣誉者,奖金按最高一项计发。
8、学校将召开表彰大会(时间另行通知),对各类先进予以表彰。
9、在对报送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上报的候选集体和个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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