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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举办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暨庆祝建团95周年 书法、绘画作品展的通知
作者:共青团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委员会    时间:2017/09/12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团中央“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精神,隆重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热烈庆祝建团95周年,进一步引导和激励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团员青年传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回顾和缅怀令人难忘的革命历史岁月,展现新时期青年的风采,院团委决定举办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暨庆祝建团95周年书法、绘画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委员会

承办单位:书法系、美术系

二、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建功促发展

三、参赛对象

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四、日程安排

1.作品征集:4月15日-4月27日。各系征集作品于4月27日前报送至书法系办公室或美术系办公室。

2.作品初选:4月28-4月30日。由承办单位负责对所报作品进行初步归类筛选。

3.作品展评:5月1日-5月5日。届时将对优秀作品进行展评。

五、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向上,着力突出“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庆祝建团95周年”主题,具有强烈艺术魅力和鲜明时代特征。

2.书法类作品分为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字体不限;篆刻类,技法、风格不限;绘画类作品分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素描。

3. 软笔书法、篆刻作品(草书、篆书另须附译文)尺寸不超过60cm×60cm至 200cm×200cm,硬笔书法规格为标准A4纸,绘画作品不超过对开54cm×78cm。

4.书法、绘画作品不要求装裱(装框)。

5.本次活动以系为单位组织参加,上报作品需连同《作品登记表》(附件1)一起报送;每件作品需贴标签(附件2),注明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者所属系别、专业及联系方式。

6.上报作品必须为本人创作,凡因剽窃、复制或抄袭引起的任何问题由本人负责。

六、奖项设置

书法(篆刻)类、绘画类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院团委为获奖和入展学生颁发荣誉证书,予以奖励。

七、联系方式

人:刘  慧(书法系)     3015859

党亚玲(美术系)     3011210

八、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要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广大书法爱好者参与。

2.加强指导,准确把握。要围绕“五四”运动98周年和共青团建团95周年的重要时间节点,以严肃的创作态度,对相关题材作品加强指导,确保创作的正确导向。

2.讲求质量,精益求精。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鼓励创新、努力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察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



附件:

1. 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暨庆祝建团95周年书法、绘画作品展登记表

2. 标签样式



共青团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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