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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值班工作,保障学院正常工作秩序,保证信息畅通,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值班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加强值班工作是学院各部门工作正常、高效运转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及时、有效处理日常公务、紧急政务、突发性事件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是学院值班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学院值班工作;负责编制学院值班每月值班安排以及值班情况统计、分析和值班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要根据值班工作制度的要求,制定本部门值班制度,认真执行,保持政令和信息畅通,保障学院处置突发事件、紧急重大情况等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 运行机制
第五条 学院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配备工作人员值班。值班时段分为白班8:00~18:30,夜班18:30~翌日8:00。正常工作日白班,学院值班设在综合办公室(综合楼610室);值班电话:3012190。
第六条 学院值班由各部门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名单由综合办公室报主管院领导核准。每月底前公布下月的值班安排。特殊时期,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学院其它部门人员参与值班。
第七条 学院值班安排经主管领导签发后,不得擅自变更,不得请人代班。当值班人员因故确需调整值班时间,需由其本人向综合办公室请假、说明原因,由其本人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提交综合长办公室予以确认。
第八条 学院各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须在综合办公室登记备案,并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确保一旦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
第三章 值班职责与纪律
第九条 学院值班核心任务是“值守”和“应急”,即做好日常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积极主动妥善处理好值班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完成值班业务。
第十条 值班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准确地做好上令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确保学院值班工作信息准确,应对迅速,处置妥当。
第十一条 值班职责
(一)协调处理校园内或涉及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师生员工的各种突发性事故、事件和灾害,协助值班领导组织、指挥院内有关部门应对、解决问题。主要包括:交通事故,火灾,水、电、气、通信等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道路塌陷,水污染、有毒化学物质泄露等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突发事故;师生人身伤害事件,传染性疾病、集体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及、涉港澳台事件,学院治安案件,以及其它危害学院正常秩序、破坏校园稳定等的突发事件。
(二)了解、监督、检查各值班岗位情况。
(三)收集、整理值班信息,重大事项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和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四)为全校师生员工和校外来电、来访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五)夜间及节假日紧急通知、对外联络等工作。
(六)做好交接班等事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值班纪律
(一)要严格保守党和国家、学院的秘密,不得随意公开和扩散学院值班掌握的信息。
(二)按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畅通。
(三)值班人员应自觉遵守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不脱岗、空岗,并做好值班记录。如果接班人员因故未能按时接班,值班人员应将情况记录在册,并向综合办公室主任汇报,等待处置结果,不得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交班,不得出现空班、值班室电话无人接听的现象。
(四)要爱护值班室的值班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请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如果因为人为损坏或丢失,学院将追究其责任。值班室的值班设备一律不得外借,杜绝浪费,值班人员不得使用值班设备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第四章 工作规程
第十三条 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置:值班员收到紧急重大情况报告,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后,立即报告值班院领导,同时报告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并做好相应的续报工作。
第十四条 来电处理:接听电话要热情周到,同时保持必要的工作警惕性。接到各级各部门和群众电话,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紧急突发事件或涉及重要事项,要冷静、负责,立即上报值班院领导,并协助处理。如来电询问院领导或职工住宅家庭电话号码,除上级领导同志和上级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外,原则上应婉拒。如对方坚持索要,如果索要电话登记在册的,请来电人告知联系电话 ,由值班人员与索要电话主人联系并告知,或请其稍后来电,经其索要电话人允许后告知,否则应该婉拒。所有来电必须记录,对重要电话记录后,应向对方复述一遍予以核实。
第十五条 来件办理:收到紧急来件(包括电报、传真等),值班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送有关部门处理。值班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 来访办理:接待来访人员时,首先要尽可能详细了解来访者身份和来访目的,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如来访者要求向学院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或反映情况,可告知应在上班时间联系。
(二)如来访者有紧急公务向学院领导请示,汇报,可通过电话向有关领导请示确认后安排是否会见。
(三)如来访者是学生家长或社会上访人员,要热情接待,了解情况,详细记录来访人员的意图,将情况向综合办公室主任汇报。
第十七条 值班记录的填写
(一)值班记录是记录值班情况、处理问题和查询值班工作的重要依据,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
(二)值班记录要写清楚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室发生的事情及办理的过程、结果和尚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三)对于重要事项的来电,要填写学校值班电话记录卡。要写清来电者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及通话时间。记录电话内容要简明、准确、完整,特别是要注意检查时间、地点、内容 、人员的细节内容,记录完成后要主动核实确认,对于重要来电的内容要及时向综合办公室主任及值班院领导报告,并记录处理结果。
第十八条 交接班
(一)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并交待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要续办或代办的事项,要在确认接班人员已经清楚后方可离开。
(二)接班人员要认真按照交班记录,逐项办理需要续办或代办的事项,并按照要求将办理情况认真记录。
(三)交接班时,交班人员与接班人员应当签字,以便明确责任,如出现责任事故,将按照交接班记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正常工作日值夜班者请于18:30前到综合办公室领取钥匙,翌日8:00交回到综合办公室室,节假日及双休日钥匙由值班人员顺交,不得请他人代交。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