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青年志愿者的注册管理,全面推进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青年志愿服务事业,使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青年志愿者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和《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结合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青年志愿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三条 注册志愿者(China Registered Volunteer)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共青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四条 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青年志愿者组织包括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各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各学生组织青年志愿者团队等。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具体负责实施。
第二章 注册
第六条 注册基本条件:
(一)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二)具有合法身份。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注册机构:
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为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青年志愿者注册机构,负责全院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备的各系青志服务队及其他志愿服务团队必须经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授权后方可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
第八条 注册程序
(一)注册时间:新生入学初
(二)注册程序:个人在“中国青年志愿者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实名注册,填入个人信息后提交。
第九条 注册号
为便于全国注册志愿者的统一管理,志愿者注册后即获得全国统一使用的注册号。注册号在志愿服务证和胸章上标明并记录在志愿者本人的注册档案中。每名志愿者的注册号永久使用,因死亡、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违法、未履行志愿服务义务等情况而取消注册志愿者资格的,应注销其注册号,被注销的号码原则上也不重新使用。注册号由共青团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统一确定编制规则。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注册志愿者的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优先获得青年志愿联合会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的权利。
(五)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七)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第十一条 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注册志愿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相关规定。
(二) “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0小时,在校期间参与院(系)级志愿服务基地的时间累计不得低于总时间的30%。”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四)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五)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营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七)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章 志愿服务
第十二条 志愿服务
(一)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组织、志愿者服务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行为。
(二)志愿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扶弱助残、成长辅导、扶贫开发、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社区发展、校园文明服务、法制与安抚公德宣传、其他社会公益服务。
(三)青年志愿服务的重点应当是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优抚对象、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村特困人口和其他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以及大型社会公益活动。
(四)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非公益性的集体活动不能认定为志愿服务活动。参加院、系学生组织工作满一年,考核成绩合格者可予以认证10个小时志愿服务时间,考核成绩良好者可予以认证15个小时志愿服务时间,考核成绩优秀者可予以认证20个小时志愿服务时间。
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包括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团委会及其所属各单位、学生会及其所属各单位。
(五)各学生组织每学年纳新后需填写该组织成员信息表,并交至A-501院学生会办公室,人员变动后需及时修改成员信息表并说明情况。此条例由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实施。详看附表
第十三条 志愿服务的开展形式
(一)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将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向全院注册志愿者发布服务信息、提供服务岗位,志愿者按照相关要求提出申请,经过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志愿服务。
(二)注册志愿者也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提倡具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注册志愿者在学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指导下结成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服务。志愿服务行动也可吸收符合注册志愿者条件但未注册的志愿者参加。
(三)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依托服务需求相对集中的社会公益机构,通过签定协议、命名挂牌等形式创建志愿服务基地,探索建立志愿者经常性、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的有效机制。
第十四条 志愿服务的开展要求
(一)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应通过与志愿者组织或服务对象签定服务协议书等形式,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有关的权利、义务。未满十八周岁的注册志愿者可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志愿服务。
(二)注册志愿者完成一个志愿服务项目后,可通过向所在系青志服务队申请,填写服务项目登记表,继续参加同类或其它类型的志愿服务项目。
(三)各青年志愿者组织不得开展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也不得开展任何其他超出志愿服务范围的活动。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 组织机构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负责全院青年志愿者的管理工作,具体志愿者管理由各系青志服务队及其他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主要负责青年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宣传动员、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制度。
第十六条 日常管理
(一)管理: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将健全注册志愿者档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上注册和管理,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
(二)标识:注册志愿者使用全国统一的标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注册志愿者应佩带以全国统一标识为主体图案的标志。志愿者旗帜和服装以红、蓝、白为基本色调。
(三)宣誓: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可在重大活动时或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宣誓。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四)培训:注册志愿者培训主要由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和各系青志服务队开展。
1.新生入学初由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各系青志服务队负责对本系注册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基本理念,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如何参与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组织和管理形式,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的系统培训。
2.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通过各系青志服务队,对青年志愿者骨干提供专门的培训、进行相关交流等,提高青年志愿者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实现志愿服务经验的交流。
3.各系青志服务队应根据自身所在系的专业特色,定期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相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鼓励并组织成立具备一定专业素养、项目化运作的青年志愿者小分队。发挥自身优势,更好的服务社会。
4.另外对长期的、明确的服务任务如“爱心家教”大型活动等应在安排服务任务之前进行集中的、统一的培训;对突击性的、紧急的服务任务如抢险救灾等,可由志愿服务的组织者视需要决定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
(五)权益保障: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应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青年志愿者的有关权益。探索注册青年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青年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加强志愿服务宣传,争取各系优惠政策,使青年志愿者的业绩逐步获得院系和同学们的公认,为青年志愿者在继续深造、就业谋职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六)对拒不履行义务的,院青联将取消其注册志愿者身份。
(七)损害责任:
1.注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造成损害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2.如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对注册志愿者造成损害,负责此项目活动的志愿者组织应当支持受损害的注册志愿者向有关服务对象追偿损失,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3.各学生组织和个人在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时,确保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若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八)注册志愿者可在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指导下参加管理工作,成为管理型志愿者。发挥管理型志愿者和志愿者骨干的能动性,探索志愿者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径。
第十七条 志愿服务时间认证
(一)认证单位: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活动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并由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予以认定,各志愿服务组织予以协助。服务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量。
(二)认证时间:活动总结材料应由各学生组织青志负责人每周六交于院学生会办公室(A-501)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办公桌,由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予以认证时间。
(三)认证程序:(附录1)
1.志愿服务活动开始前认证流程
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前,活动负责人(组织)应下载《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青年志愿者活动登记表》,按表格所示,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由各系青志部部长、社联负责人于每周三至周四中午将计划开展的活动策划(一份)、活动登记表(两份)交到学生会办公室(A-501)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办公桌,由工作人员交由团委老师审批(签字盖章)。审批结果会由相关工作人员通知所在系的青志部部长、社联负责人。若审批通过,负责人将取回一份活动登记表、一份活动策划;若审批未通过,负责人将取回所交材料。
注:
(1)《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青年志愿者活动登记表》中的“服务队意见”、“服务单位意见”不可以只写“同意”二字,应于活动开展之前具体填写服务意见并签字盖章。
(2)所有活动策划中均须添加“应急预案”内容。
(3)所有校外活动在开展之前均须各系青志部部长、社联青志负责人在团委老师办公室(A-606)、学生会办公室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办公桌登记校外活动信息。未登记在册的活动,将不予认证注册志愿者的志愿时间。
(4)在开展校外活动过程中应维护学院形象,确保学生安全。
2.活动结束后认证流程
(1)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须请服务对象(或服务对象代表)在《志愿服务成员信息登记表》意见反馈栏内如实填写反馈信息。
(2)由各系青志部部长、社联青志负责人及其他学生组织负责人每周六上午将上周的活动总结材料(一份活动总结、两份志愿服务成员信息
登记表)统一交至学生会办公室(A-501)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办公桌。
(3)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一份活动策划、一份志愿服务成员信息登记表、一份活动登记表、一份活动总结、通讯稿、三张照片)发至文理青联QQ邮箱(3251458502qq.com)。活动结束后半个月还未交活动总结材料,将不予以认证该组织成员志愿服务时间。
(4)招募令活动不需要撰写策划书,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只须交两份人员名单表,必要时交回活动总结,连同电子版材料发至文理青联QQ邮箱。(招募令活动流程详见附录2)
注:电子版文件只需一个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学生组织(班级)+活动名称+活动时间
3.各系志愿服务队对所交的活动前期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核,对各项资料进行整理,并在策划末尾标明“已审批”。
4.认证人员要坚持诚实、公正的原则对服务时间进行认证,对于有疑问的材料,直接交至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由院学生会各部部长、各系青志部部长组成理事会,由到会的各理事进行审核,原则上对通过率为三分之二的材料,将予以认证,否则将不予以认证。
5.认证完毕后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将活动批复发还给各系青志服务队,再由各系青志服务队将批复还至注册志愿者手中。
(四)志愿服务时间算法:
1.所申报时间须以实际活动时间为准(交通时间不计在志愿服务时间之内);半天性活动不超过4个小时,全天性活动不超过8个小时。
2.社会实践所进行的志愿者活动不足一周(5天)的按照具体工作的小时数计算;若连续为一周以上三周以内的,一律按照40个小时计算;若为三周以上的,一律按照50个小时计算。寒暑假社会实践志愿小时数算法同上。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及各系青志服务队依据已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实行星级认证制度;结合注册志愿者服务业绩,推荐其参加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先由各系青志服务队推荐,经由院青联审核通过。
第十九条 星级认证制度
注册机构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时间为一学年的3、4月份)
(一)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
(二)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2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志愿者’;
(三)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6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志愿者’;
(四)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志愿者’;
(五)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志愿者’;
(六)注册机构对星级志愿者认定后,在其注册证及相关标识上进行标注。
第二十条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统一举行一学年一次的各项先进评比和认定,获奖者将得到相应证书。青年志愿者星级评定由各系青志服务队进行推荐,评定结果上报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由共青团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委员会最终认定评定结果。院团委依据青年志愿者的服务业绩,参考服务时间,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授予志愿者及志愿服务团队荣誉称号,原则上评选活动可安排在每年国际志愿服务日(12月5日)前后进行,在五四青年节(5月4日)前后进行表彰。
第二十一条 惩罚制度
(一)对于未能按照院团委要求理顺各学生组织之间、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与系团总支之间以及各系青志服务队之间关系的青年志愿者组织一律取消其参与“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优秀青志服务队”及“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评定的资格,适当扣除当次活动志愿服务时间,相关人员同一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院通报批评。在活动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谎报人数、谎报时间等)情况,发现一次取消该次活动的志愿服务时间,两次取消该学期的志愿服务时间,三次则取消该学年的志愿服务时间。
(二)凡在青志活动审核、认证和评比过程中有明显违规行为的各级青志组织相关负责人,将取消参与“星级志愿者”评定的资格。
(三)凡在活动中未履行本管理办法制定的相关义务的团队或个人,予以警告;对造成严重损害或屡教不改者,团队将取消参与“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评定的资格,个人将开除出注册志愿者行列。
(四)严重违反学院有关规定及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确定志愿活动后,在志愿活动开展之前除特殊情况,志愿者不可自行退出,否则在之后一月之内取消其志愿者活动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所有在校已注册志愿者。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共青团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委员会、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2017年11月12日)起生效,以往规定同时废止。
共青团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委员会
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学生会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